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羅麗芳 劉思園)“沒想到這筆錢真能要回來,更沒想到我們還能和和氣氣地解決這事。”申請執行人李某感慨道。

近日,在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,被執行人夏某向將借款和執行費等相關款項,一次性支付到法院賬戶,當場履行完畢,一度破裂的鄉誼也得以重續。
李某與夏某本是同鄉,曾共同經營服裝生意。后夏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李某借款,最終因生意倒閉無力償還,導致同鄉情誼破裂,李某遂訴至法院,法院判決夏某應償還李某借款77000元,因夏某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,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夏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,并第一時間啟動財產調查措施。然而,夏某名下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。且執行干警經調查發現,年過六旬的夏某確無穩定收入,若機械采取執行措施,既難執行到位,更將徹底斬斷雙方情誼。執行干警轉變思路,在李某帶領下前往夏某家中,并邀請雙方到法院面對面溝通。
“老李,你也知道,我做生意失敗了,之前的錢全部虧進去了,現在年紀大了也找不到工作,實在是沒錢還。”夏某不住嘆息道。“大家不僅是老鄉,更是一起闖蕩過的伙伴?!睖贤ㄟ^程中,執行干警緊扣“同鄉合伙”這層特殊關系,既向夏某嚴肅闡明法律后果,更從鄉土情誼出發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。
干警的耐心勸說打動了李某,他主動表示“看在過去的情分上,只要今天能拿到錢,我愿意減免一部分”。朋友的寬容讓夏某既慚愧又感動,“就是再難,我也要對得起這份情誼和信任!他聯系親友多方籌集款項,一個小時后,款項到賬。拿到6.5萬元的李某與夏某握手言和,緊繃的神情也終于緩和。
該案的成功執結,當場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,真正實現了“案結,事了,人和”,不僅維護了法律權威,更修復了社會關系,彰顯了司法溫度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